國內外競賽:(承辦單位:研發處產學暨技能發展中心)
- 申請時間:隨到隨審 (補助每年10月底前之競賽為原則)。
- 經費補助:補助教師本人以本校名義參與教學相關之國內外學術、技藝性競賽所需之材料費、報名費與差旅費。補助上限如下:
- 國外競賽
- 個人申請:材料費最高50,000元,報名費與差旅費合計最高50,000元。
- 團體(2人以上)申請:材料費最高100,000元,報名費與差旅費合計最高100,000元。
- 限制:每人每年個人及團體補助合計以4案為限。
- 國內競賽
- 個人申請:材料費、報名費與差旅費合計最高20,000元。
- 團體(2人以上)申請:材料費、報名費與差旅費合計最高60,000元。
- 限制:每人每年個人及團體補助合計以6案為限。
- 申請資料:
- 申請表。
- 競賽辦法及參賽名單。
- 競賽活動報名表或邀請函等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與審查程序:教師應於競賽前向所屬系、中心及學院提出,送研究發展處初審,補助案總金額未達10,000元經校長核定後予以經費補助;10,000元以上得先行陳請校長核准後教師開始執行申請案,另由研究發展處報請本校奬勵補助教師審查小組於事後審認通過後再予以經費補助。
- 成果報告:繳交成果報告一式2份(含授權書及其電子檔案,於競賽結束後二週內繳交),1份繳交申請人所屬教學單位、1份繳交研發處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