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專區
正修科技大學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啟事
壹、依據「大學法」、「私立學校法」及「正修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公開徵求及受理薦舉本校校長候選人。
貳、本校校長候選人應具備資格條件: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條,大學校長應具第一款各目資格之一及第二款資格: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1.中央研究院院士。
2.教授。
3.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二)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計三年以上。(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二、依據「正修科技大學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七條
(一)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且具有卓越之行政經驗及領導能力。
(二)具有公認之學術成就及聲望。
(三)具高尚之品德及操守足為表率。
(四)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有關法令規定之資格。
三、推薦方式(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本校專任教師十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任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十五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三)本校董事推薦。
參、有關本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候選人資料表及候選人推薦表等文件,請至本校網頁「校長遴選專區」下載。表格填妥後請連同相關書面資料,請於115年6月26日前寄(送)達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40號「正修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或電子郵件註明「正修科技大學校長遴選申請」,逾時恕不受理,被推薦人書面資料送達遴委會後,均不予退還。
肆、本校校務相關資訊,可至本校網頁「校務財務資訊公開專區」查詢。
伍、有關洽詢事宜:
一、聯絡人:正修科技大學人事處趙逸翔,電子郵件信箱:person@gcloud.csu.edu.tw。
二、電話:(07)7358800分機2316。

